平顶山市二高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浏览次数:2575 发布时间:2020-11-04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好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及各项记录、台账和日常环境卫生管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违反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四、膳食科至少每周进行1次各环节的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按规定进行处罚。
六、膳食科做好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工作。
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